浙江礦產“十四五”規劃:以“石料、石灰巖、螢石精礦、葉蠟石”為重點建立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7月,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發布的地質勘查“十四五”規劃中,再次將螢石、金、銀、地熱等資源勘探劃為重點工作。回顧今年4月份,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發布了公開征求《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意見建議的通告。
7月份公布的地質勘查規劃,預示著4月份《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意見建議開始落地。
《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以2020年為基準年,以2025年為目標年,展望到2035年,明確以建筑用石料、石灰巖、螢石精礦、葉蠟石為重點,建立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浙江省新設礦業權289個,其中探礦權58個、采礦權258個;累計開采礦石25.5億噸,其中建筑用石料20.9億噸、水泥用灰巖3.4億噸、螢石619.0萬噸、地熱407.1萬立方米,有力保障了浙江省基礎設施建設和優勢產業需求。然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要求進一步增強礦產資源的供應保障能力。《規劃》預計浙江省建筑用石料、石灰巖、螢石精礦、葉蠟石等年均需求量分別在5億噸、8500萬噸、90萬噸和60萬噸左右。
《規劃》表示,浙江礦產資源保障能力要有新提升,建筑用石料礦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一批大型石料礦山采礦權有序投放,砂石產業園區試點建成運行,力爭形成建筑用石料5億噸、石灰巖8500萬噸、螢石200萬噸、葉蠟石60萬噸、地熱500萬立方米的年開采能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要有新提高,礦產資源開采規模化、集約化程度明顯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70%以上,其中建筑用石料礦山大中型比例達到90%以上。
《規劃》明確,要劃定礦產資源開采分區。圍繞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需求,統籌考慮市場需求、環境承載、資源稟賦、物流條件等因素,重點在沿海地區、浙中及浙北一帶,劃定建筑用石料礦省級集中開采區17個;依據現有地質勘查程度、環境承載能力、經濟技術條件等因素,劃定開采規劃區塊29個。
《規劃》提出,規劃期末,全省固體礦產采礦權數量控制在750個以內,其中建筑用石料采礦權(不含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采礦權)數量控制在430個以內。要進一步優化新建礦山最小資源儲量規模和最低開采規模準入標準,建筑用石料新建礦山分區域差別化控制最低開采規模;因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需要設置的采礦權,可不受最低開采規模限制。按照“充分保障、寧寬不緊”要求,建立建筑用石料礦采礦權項目庫管理機制,科學制定年度出讓計劃,有序投放采礦權,促進建筑用石料保供穩價;推動建設一批集石料開采、加工、制造(混凝土、預制構件)一體化產業園區,促進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
此外,《規劃》要求,構建2個服務平臺,即浙江省礦產資源數字化監管服務平臺和浙江省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平臺。依托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搭建“全方案系統解決、全要素高效使用、全生命周期管控、全產業融合發展”的數字化監管服務平臺,并集成全省建筑用石料開采、加工、銷售、物流等各環節數據信息,整合機制砂價格資源信息,建立數據采集、分析、發布機制,打造全省統一的服務平臺,推動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
從資源儲備方面來看,浙江位于濱太平洋成礦域(疊加在古亞洲成礦域之上)揚子成礦省的北東端,省內地層較發育,構造巖漿活動強烈,變質作用劇烈,成礦條件良好。全省礦產資源總體表現為“非金屬礦產豐富、金屬礦產不足、能源礦產匱乏”的特征。截止目前,已發現礦種109種,其中有探明儲量的67種。
其中,金屬礦產主要為鐵、銅、鉛、鋅、鎢、錫﹑鉬、銻、汞、金、銀、稀土等,資源總體欠豐,礦床規模以小型為主,鮮有中大型礦床。非金屬礦產資源豐富,以螢石、明礬石、葉蠟石、伊利石、硅灰石、沸石、石灰石、花崗巖、大理巖、珍珠巖和高嶺土、膨潤土、硅藻土為代表的“十塊石頭三把土”,是浙江省的優勢非金屬礦產。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葉蠟石、明礬石探明資源儲量位居全國之首,單一螢石﹑伊利石名列全國第二,硅藻土名列全國第三,沸石位居全國第四。排名全國第五到第十的礦產有硅灰石﹑高嶺土、大理巖、珍珠巖、膨潤土等。能源礦產主要包括煤、石煤、鈾等,其中鈾礦是浙江省又一優勢礦種,尤以陸相火山巖型鈾礦最為豐富,是全國鈾礦的重要產區之一,而煤和石煤因資源枯竭和環境問題已無開采。